[征文]为正义十二分之一的辩驳
一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人,但是很多时候也会被自信和其他蒙蔽的。二号,喜欢在辩论中找到思考点的人。三号,只相信未加证实的亲眼所见和自己亲身经历的人并对丑恶现象极度愤慨的人,而且本身固执己见不肯听别人的意见。四号,一个只会从一个人的家庭出身来评价一个人的好坏和相信未加证实的事实的人。五号,一个喜欢听别人分析而且尊重事实的人。 七号,一个只会由过去来判断一个人现在的是非的人。八号就是这个社会某个事件中一个随机诞生的智者(因为很多时候也在重复其他十一个人错误,只是在这件事除外)。九号,一个暂时失去被蒙蔽的人。十二号,相信未加证实的亲眼所见。其他的人是不会思考的附和者。
在一个案件的审理中(或者在生活中),以上的人扮演着他们该扮演的角色,正如所有的人所想的一样“我们没人认为我们是上帝”。
一号站在桌子的首位,他认为,经过六天的审讯,这起儿子杀死父亲的案件已成事实。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人,理所当然的希望这个结果能得到大家的一致通过。情势是理所当然的大家都看的出来。因此所有愤慨的人,举棋不定的人,为了自己利益的人,怕事的人都会投肯定的票的。这里还含有一个很可怕的东西,就是投反对票的人一定会惹来众怒的,因为你要违反权威,违反他们即定的规则,你要推翻那些为了面子可以牺牲别人一切的人,所以他们会认为你是个不可理遇的人,或者是个自以为是的人。然而你一定是个负责任的人,所以你要投反对票。
其他人愤怒了,他们一个接一个质问八号,可八号坚持说,未经讨论就举手赞成一个孩子去死,他不干。七号冷笑着说:这个少年有前科,十五岁进感化学校,然后曾因酗酒被捕。四号也认为,这个少年出身在贫民窟,他是一个下流环境和破坏了的家庭的产物,从这种贫民窟里出来的孩子,是对社会潜在的威胁。人们普遍的只是相信证词,却不去努力的论证证词。
八号发言了,掏出了和凶器一模一样的刀子,这是你偶然发现的,但是你不要惧怕,任何可疑的东西我们都是要讲出来的。八号凝神望着这些愤怒的先生们,然后很有把握地提议,除了他以外,再表决一次,如果这一回十一票都赞成“有罪”,他也同意大家的意见。表决结果,九号反对,现在是十比二。你的勇敢,可以争得一个正义的回复.另一个人的正义思考,理所当然的更大的触动了已有集团的神经.陪审员们更愤怒了,还差点打了起来。十二号说:有个女人住在对街屋子里,她曾透过高架铁路上驶过的火车车窗看到少年作案的情景。还有一个老头作证,说是听见那少年喊了一声:“我宰了你!”而一秒钟之后,他听见身体倒下去的响声,并看见那少年跑下楼梯,十五秒以后,跑出屋子。
八号笑了,他立即做了高架火车行驶速度的计算,认准那老头的证词说明了他听见少年叫喊时,正是火车驶过行凶处,而呼啸的火车震耳欲聋,老头是不可能听见少年的叫喊和身体倒下的声音的。五号环视着人们,慢慢地说道:我收回我的一票,我赞成“无罪”。于是,九比三。
八号拿出一张图,大家围了上去。八号说,这是凶杀案发生的那套住宅。作证词的老头儿的房间正在它底下。刚才说,那老头儿是在听见身体跌倒的声音后十五秒钟看见少年跑下来的。可实际上,这可能吗?十一号马上接着说:是呀,那老头走得很慢,他为了走到证人席上,还得让人扶着。八号立即站了起来,按照行凶处到老头房间的实际距离,进行了象征性的试验,试验明白地告诉大家,老头走出自己的房间起码要三十一秒。房间里又轰动起来了。八号平静地说:我认为,老头刚想赶到门口,忽听得有人跑下楼,就断定是被告……所以,那老头根本就没有看见那少年,他的证词是一种揣测而已,能据之而认定凶手就是那少年吗?
好不容易房间里又安静下来了。六号建议,再进行表决。结果,票数为六比六。
二号发言了。他认为整个事件与刺伤有关,这刺伤是怎么造成的,审判时断定是从上往下,而那个父亲比少年高六英吋,因此,少年从上往下刺比自己高的父亲,可能吗?八号镇静地拿过那把刀说:大家都知道,被告是会使刀的,他正是因为斗殴中致人刀伤才被送进感化学校,可刚才这样握刀伤人的办法,从上往下刺,可能吗?五号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大喊大叫起来:对!我见过动刀打架,手持摺刀,决不会自上而下刺去,用摺刀无法这样去刺,您一定得自下而上。
又一个疑团解开了。有人要求再表决一次,结果,赞成无罪的九票,赞成有罪的只有三票了。
这时,赞成有罪的四号站了起来。他说,我依然认为被告有罪,是因为住在对街的那个女人的旁证。因为她确认亲眼看见了凶杀。三号立即随声附和了,并坚持认为这是本案的基本证词。
房间里又沉默了。几位陪审员取下了眼镜擦着。突然,六号问戴眼镜的二号:“你睡觉时不戴眼镜?”二号奇怪地说:“谁睡觉戴眼镜呢?”六号马上接着说:“我想,大家都知道,在法庭上说看见凶杀的那个女人是戴眼镜的。由此可见,这个女人睡在床上没戴眼镜。”八号笑着站了起来,他轻轻地说道:听我说,这个女人和大家一样,她在床上是不可能戴眼镜的!而她却说,她是在已经上床准备入睡时看窗外的,恰好这时发生了凶杀案,几秒钟后熄了灯。也许,她是相信看见那少年杀了他的爹,但她看见的只能是模糊的影子。
八号略带忧伤地看着大家,严肃地说:现在谁还认为,本案不存在任何理由充足的质疑?大家都表示服了,一号,德高望重的人,愤怒之后还是可以聆听意见的。四号,尽管很相信事实,但是在更具说服力的质疑面前还是心服的。可三号还坚持认为少年有罪。他声嘶力竭地大声叫道:我保留自己的意见,让我们不做出任何决定。可八号直视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那好吧,大家只好期待着,您最终会平心静气的。
三号久久地凝视着大家,所有人都鄙视他的固执和凶狠。忽然,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仿佛想哭。终于,他以拳击桌,大声喊道:那就依你们吧!
“无罪”。
所谓的正义和邪恶是相对的,我们只是不想每个无辜者去承担他莫须有的罪名。但是是否每个人觉得不对都敢挺身而出呢?去勇敢的挑战那十一头怒狮。生活中只要你够勇敢,只要你真是对的,你就能尝试着去改变你周围的世界。就像大长今一样,走着不同于别人的路,也惹怒了很多的人,即便是给中国的使者做饭冒着性命的危险也要做有利于吃的人健康的饭菜,即便是冒着性命的危险也要去查皇帝的病历本来证明她的上司医官的错误诊断来真正治好病人的病(那些自认为权威的人总是最自以为是的人,不肯听别人意见的人),这都是切切实实的为你周围的人负责,为什么就要害怕呢?